天门举行“国家宪法日”宣传活动,这些宪法知识你应该知道!
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。
当日上午,天门在陆羽广场举行主题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 美好“五城”,德法同行的“12.4” 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。
在活动启动仪式上,市委书记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锦为10名获评“天门楷模·最美普法人”的优秀普法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颁奖。
“天门楷模·最美普法人”评选活动从10月13日启动,经过报名推荐、初步筛选、组织评审等环节,从全市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推荐的23名优秀普法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中,确定了10人为“天门楷模·最美普法人”。
最美普法人:王伟 胡少鸿 沈春梅 鲁俊波 潘俊凯 王齐宏 张锋 刘珍爱 张晓蓉 严征兵
“我宣誓: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维护宪法权威,履行法定职责……”随后,天门2017年度新录用的56名公务员进行了宪法宣誓。
活动中,天门市司法局、公安局、法院、检察院等49家单位联合在陆羽广场设立展台,开展天门市国家机关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成果展示。各单位各部门立足职能,向市民宣传法律知识,税法、商务等方面法规条例,并现场接受市民群众咨询。
宪法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
那么,什么是宪法?
宪法如何诞生?
赋予了我们哪些权利?
又规定了我们哪些义务呢?
下面,我们一起来学习学习宪法小知识
什么是宪法?
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、法律效力。
宪法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,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,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,即社会制度、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。
宪法的诞生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曾于1954年9月20日、1975年1月17日、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。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,并历经1988年、1993年、1999年、2004年四次修订。
宪法赋予的权利
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:
(1)政治权利和自由。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等自由。
(2)宗教信仰自由。
(3)人身自由。包括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拘捕、限制、搜查、审问和侵害,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,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,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。
(4)批评、建议、申诉、控告、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。
(5)社会经济权利。
宪法规定的义务
《宪法》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:
(1)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。
49 30734 49 15231 0 0 3261 0 0:00:09 0:00:04 0:00:05 32612)遵守宪法和法律,保守国家秘密,爱护公共财产,遵守劳动纪律,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社会公德。
(3)维护祖国安全、营誉和利益。
(4)保卫祖国,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。
(5)依法纳税。
本期编辑:尹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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